慢性肾脏病及其并发症医疗质量提升项目公益活动服务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4-10-10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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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范围及要求:
1.1招标范围
慢性肾脏病及其并发症医疗质量提升项目公益活动服务。
1.2招标要求:
一)在本项目的授权范围内就慢性肾脏病及其并发症医疗质量提升项目公益活动服务等相关事宜向招标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具体需求如下:
二)标书文件都必须清楚具体说明项目服务的工作职责,项目服务的标准,以及对项目服务的计划,服务承诺的保障等。三)项目基准价为人民币2,800,000.00元。
2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执行经验,且经营范围符合项目执行需求● 注册资本大于或等于50万人民币 或● 公司成立至少一年以上● 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以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力能力; ●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具备完善的提供各项(服务)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3投标人的竞标要求:●投标供应商需缴纳相关费用包括:1)标书款:招议标文件每份2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开标之前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在采购系统中上传,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元),请于开标之前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在采购系统中上传,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户名:诺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常营支行账号:110944918810601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招标代理公司帐户,并保证在开标之前完成付款凭证上传,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一月内退回至投标方帐户,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消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拒与招标人签合同的。③投标人资质、业绩造假。④投标人涉嫌围标、串标。⑤投标人扰乱招标现场纪律,经警告无效的。
●投标供应商需接受现场公证处核查的内容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 开标、评标及定标:4.1开标于2024年 10月17日在机构指定地点开标,并宣布投标人所填价格、质量、供应时间、付款方式及各类承诺。4.2评标、定标:A、评标由公司服务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工作小组人员组成评委;B、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选取中标人;C、开标过程中,供应商需要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现场讲解,请准备好PPT, 投屏讲标,内容包括项目服务方案,预算表构成,公司简介等,评标过程不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对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所提问题或疑义,招标人不做任何答复;D、根据报价、项目经验、服务方案、付款方式、信誉和投标材料完整性等进行评价,确定中标单位。4.3根据需要,评委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书,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可采用现场问答形式,提出或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的内容经现场投标人加盖公章有效,如果投标人试图对投标过程中授予决定施加影响,则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书或澄清内容被拒绝。4.4公证单位公示开标过程,发布招标公告、公示招标结果。
5 合同签订:5.1 合同格式:合同由投标人撰稿,合同样本需经招标方法务部门审核有效。5.2 中标单位在接收到中标通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6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诺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3021129191